
消防员呼救器(含方位灯)符合GB27900-2011《消防员呼救器》标准和统型要求。
消防员呼救器(含方位灯)具备防水、防爆、耐挤压、耐高温等性能。
消防员呼救器(含方位灯)整体性能强,外壳采用高强度塑料与橡胶材料结合。
消防员呼救器(含方位灯)静止报警时间:30s±2s,预报警时间:15s±2s。
消防员呼救器(含方位灯)强报警要求为合成音频,强报警响度3m处105.1dB,连续强报警时间1800分钟,报警声音与空气呼吸器警报器声音有明显区分。
消防员呼救器(含方位灯)待机时间:100h以上;每8个呼救器配置1个充电短路保护的智能充电箱,充电时间≤9小时,每1个呼救器配置1个原装充电器。
消防员呼救器(含方位灯)兼具方位灯指示功能,方位灯亮度:0°=6058.21cd/㎡,﹢45°=1365.18cd/㎡,-45°=1415.57cd/㎡,方位灯发光颜色为红、黄、绿三色。
消防员呼救器(含方位灯)可插拔式个人信息牌,个人信息牌拔出后自行启动呼救器,插入后自动关机。